本报记者 林春霞
从县域医共体到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从松散式到紧密型,医疗领域再度发起联盟改革攻坚战。
日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发布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强调,有序整合资源、落实功能定位,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实现医疗、运营、信息管理一体化,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并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冯文猛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当前,推动紧密型医疗集团快速扩围,具备了基础条件。
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田惠敏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城市医疗集团试点虽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医疗资源过于集中在公立医院以及出现“虹吸”现象等。
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在机构组建、资金投入、人员组合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可能会遇到哪些难点?
冯文猛认为,整合之后,不同医疗主体之间的服务模式和人员能否实现较好衔接和有效分工、医疗资源服务的效率如何实现较好提升、考核制度如何求同存异等可能是难点。涉及资金、人员分配、考核标准、能力匹配等问题需要慎重考虑。不同医疗机构要真正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谋求更适合的发展方式,这是改革的关健。
冯文猛建议,前期需要把供需两方面情况摸清楚,一是看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二是定位服务范围,然后才能布局医疗资源。如何更有效满足需求、更高效率分配资源、更加公平地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这三点相结合,改革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在试点过程中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评价,看效果和效率是否更高,人员工作积极性是否更好,居民的满意度是否有改善,若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沟通、纠正和调整。
田惠敏分析认为,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具体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机构组建自主权力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人员双向流动不利于基层、绩效考核不合理等问题。为此,他提出四点建议。
在机构组建方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要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地方有关部门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各项重大事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设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法人。
在资金投入方面,试点城市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鼓励探索创新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财政补助方式。
在人员组合方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的人员实施统一招聘、考核、统筹使用,充分落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符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
在绩效考核方面,要建立公益性导向的外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
药盾基金理事解奕炯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是提升基层能力、促进分级诊疗的有效途径,但在以往推进过程中也发现基层能力不足、各级协同和医疗服务的连续性需要得到进一步保障、患者无序流动等问题。在此次改革中,首先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通过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以确保城市医疗集团的公益性。其次是加大对城市医疗集团人才培养,提高医疗专业服务、管理和指导水平。此外,还要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信息互联互通,对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健康护理等多个环节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