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提出,深化医疗领域外商投资。持续推进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完善外商独资医院机构设置、执业和监管等制度,促进外商独资医院落户上海。支持外籍医疗技术专业人员按规定在高水平医疗机构执业,探索外籍护士在沪规范执业。
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5年,本市卫生健康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推进改革攻坚与开放创新,干字当头,奋力一跳,激发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打造高品质、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一、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品质提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学习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指导嘉定区扎实推进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以两家国家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为重点,制定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提质扩面,完善政策体系、集团组织架构和一体化运行模式,明确各市级医院与各区合作对接关系。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开展大型医院巡查。
2.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综合类、专科类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构建高原高峰学科群。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十大功能定位”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功能,并对建设成效进行跟踪评估。推进临床专科建设,实施专科能力评估制度,打造一批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临床学科和特色专科。加强多院区管理,出台推进市级医院郊区院区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床位设置管理。进一步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级。结合卫生健康规划,推进部分区级医疗机构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中西医结合等功能转型发展。深化医疗服务监测评价数字化转型,引导医疗机构优化内部治理,提升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水平。推进医院评审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3.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质增能。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广社区基本诊疗病种和门诊小手术等适宜技术应用,提升社区儿科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衔接,完善优先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诊疗、健康管理等功能,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加强社区住院服务与管理,为80岁以上签约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继续推进社区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和标准化口腔诊室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培训基地作用,建立市级层面的基层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向居民开放以电子健康档案首页信息为基础的健康评估报告。增强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能力,打造“家门口”综合健康服务平台。
4.改善医疗服务感受。推进“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开展“儿科、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优化就医环境,结合病房改造项目,改善住院条件。优化医疗机构住院探视制度。加强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制定《上海市专科护士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推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市、区级康复医学中心建设。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加强医学人文关怀,畅通医患沟通,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
5.提升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质效。持续优化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做好医疗机构麻精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优化创新药入院使用有关政策,不断提高创新药入院效率。做好本市临床药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推进区域集中审方中心建设。做好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实现市民在线查询医院门诊药房库存药品信息。
6.推进民心工程与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做好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高效推进上海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市居民小区和重点公共场所增配7500台自动式体外除颤器(AED),打造40家社区标准化门诊手术室,新建40家社区护理中心、10家社区康复中心,建设50家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深入推进民心工程建设,持续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互联网医院服务能级。
二、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先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7.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聚焦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构建与国家部委、相关领域部门协同高效的科技管理和组织体系,加强重大科技任务凝练攻关,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卫生健康科技策源地。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高水平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深化合作,形成产学研贯通的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力量体系。以健康需求为牵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反馈体系。抓好“四大慢病”重大专项等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各类科技专项计划的统筹管理。
8.加强临床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快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等新型研究机构建设。依托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等平台,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继续提高医学伦理审查质量和效率,加速临床研究启动。稳步推进重中之重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等高水平学科建设。鼓励本市高水平医院向研究型医院发展,进一步明确研究型医院内涵和标准,夯实研究型病房、生物样本库等基础资源配置。
9.推进医学队列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充分梳理整合现有队列资源,构建本市队列整体框架,深化自然人群队列与高质量临床专病队列建设,打造具有本市特色及优势的队列研究平台。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队列建设标准和研究规范,探索利益共享协同机制和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队列资源率先向生物医药、商业保险等健康产业开放共享。
10.推进数字赋能行业发展。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发展,按计划推进一批新场景新模式落地。构建临床诊疗辅助决策知识库,建设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等行业语料库。制定数据流通利用规范标准,基本完成市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基础构架功能及历史数据融合治理。组建卫生健康数字智能创新实验室、公共卫生数据实验室,促进卫生健康数据安全合规流通应用。构建医疗智能监管体系,探索更多场景下的医疗风险预警与智能评估。依托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有序向个人开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11.加强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以需定培,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结构及布局,强化毕业后医学教育内涵建设。做好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依托东方英才计划,做好领军、拔尖、青年等卫生健康各层次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完善医学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探索设立卫生健康海外人才引进专门窗口,多渠道吸引海外医学高层次人才来沪工作。落实公立医院主治医师在职称晋升前到基层服务制度。
三、推进协同合作和高水平开放,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
12.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制定《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推进长三角疾控体系一体化协同发展,强化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深化长三角区域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协同防控中心建设。探索长三角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持续优化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系统功能。推动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食品安全、职业病诊断、中医药标准化、预防接种数据互联互通等工作协同。
13.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推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生育补贴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完善监测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进以“生育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的健康家庭建设。加强生育友好宣传,营造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良好氛围。分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提升母婴室建设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法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持续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14.提升新城卫生健康服务能级。持续跟踪新城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进展,动态监测新城医疗卫生资源和卫生服务情况,不断加强优质医疗资源集聚。加强市级医院新城院区功能布局优化和管理,推进新城院区能级提升和内涵建设。谋划新一轮五个新城卫生健康发展目标和任务。
15.创新国际医疗旅游服务。实施《关于推进国际医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服务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激发服务主体活力、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统筹推进国际医疗发展。打造一批国际医疗旅游产品,积极探索“中医药+医疗旅游”,进一步加强国际医疗宣传推广。
16.深化医疗领域外商投资。持续推进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完善外商独资医院机构设置、执业和监管等制度,促进外商独资医院落户上海。支持外籍医疗技术专业人员按规定在高水平医疗机构执业,探索外籍护士在沪规范执业。
17.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聚焦优势医疗技术,整合全市优质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国际的医疗技术培训网络和模式,加强本市先进医疗技术和品牌输出。开展援摩洛哥中国医疗队派遣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拓展中非卫生合作。落实与外国相关机构合作备忘录,推进双边及友城卫生合作。
四、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增进城市韧性与安全
18.推进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快推进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市级区域支持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疾控战略储备能级。做实做强市预防医学科学院,打造“产学研用管”全链式一体化科技创新高地。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做好第六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终期总结评估,启动新一轮行动计划编制调研。强化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指导闵行区、青浦区等开展国家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加强预防接种,扩展新版电子预防接种证应用。
19.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处置。做好传染病“多病共防”, 印发并实施《上海市加强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升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早期发现能力。深化国家、市、区、社区四级传染病应急队伍建设管理,推动建设市区协同的标准化疾控应急作业平台。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规划。加大季节性传染病宣教力度。
20.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实施《上海市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项目建设。指导瑞金医院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支持指导华山医院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开展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新建一批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制定院前急救“十五五”规划,提升本市院前急救资源利用效能,稳步推进院前急救体系改革。做好血液保障,加大团体献血组织动员力度和区域调剂联动。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
五、推进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21.深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全面启动《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指导浦东新区全面完成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推进浦东新区、闵行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总结评估中医优势病种医保试点政策成效,研究完善病种支付标准和支付机制。
2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积极争取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落地,加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本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实施区级医院中医药能级提升专项,加强区级中医类医院重点科室建设。启动中山、瑞金医院等8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加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项目建设和管理。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建设海派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中药安心达”平台建设,实现饮片药事服务全流程监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备案诊所等重点领域监管。
23.建设中医药社区主阵地。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广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和培训。支持开展第三批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推进社区中医馆服务内涵提升和中医阁建设。持续监测社区中医药服务情况,做好社区中医药服务宣传和推广。
2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打造国家高水平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加强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搭建海派中医药学术传承平台,推进中医药智慧传承。推进上海市中医药(临床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协同创新。推动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应用并向新药转化。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平台。加强新时代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
六、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做好重点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25.推进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深入推进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开展城乡民生环境爱国卫生状况评价。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的依法管理,开展以蚊虫控制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强化爱卫会成员单位行业主管职责,围绕健康上海18个专项行动100条工作举措,推动全社会、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启动实施新一轮健康上海行动专项项目(2025-2027年)。进一步深化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加大高质量健康科普服务供给。推广实施健康积分制试点,促进市民主动健康。
26.加强老龄健康服务。制订本市贯彻落实《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实施方案,加强老年健康宣传,深入推进老年心理关爱、认知障碍防治、营养改善、口腔健康、听力健康、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等专项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促进行动(2025-2027年),持续推进落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22条措施。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联合市民政局制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资源联动转介机制建设试点方案。建设第五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7.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继续强化母婴安全,加强妊娠风险评估、危重管理和多学科救治,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和监管。在医疗机构开设早孕门诊,加强婚孕保健一体化工作推进力度,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和网络建设。健全体教融合、体卫融合工作机制,拓展“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范围。深化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多病共防”,开展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工作。持续深化本市出生“一件事”。研究推进生育友好型医院建设,深化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28.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围绕“防治服务”和“危机干预”两条主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深化医教结合,强化部门联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
29.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优化服务管理体系,印发《健康上海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健康上海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新建30家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修订本市慢性病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推进基层慢性病多病共防共管,加强膳食与运动指导。持续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和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四个防治行动。
30.加强职业健康保护。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动五个新城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深化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深长三角区域职业健康协作,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服务管理水平。
31.强化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推进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工作。加大含糖饮料、酒精饮料健康提示标识设置试点工作。
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卫生健康行业生态
32.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协同,加强对卫生健康相关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统筹开展有计划检查与触发式检查。深化“智慧卫监”平台应用,拓展非接触式监管场景,推进跨部门监管数据共享和执法联动。持续开展全事项监督检查,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
33.推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一体化推进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巩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加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推进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筑牢廉洁安全底线。完善行风建设制度,持续开展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和正面典型宣传,传播医疗卫生正能量。
34.推进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卫生领域素材起草。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并做好规划衔接。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政府决策咨询卫生健康专项课题和委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工作。
35.推进法治工作。积极推进上海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家立法进展和本市实际,及时推进本市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立改废,持续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立落实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双落实的法规专管员制度。依法稳妥处理行政争议,不断加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效能。
36.深化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广泛宣传本市卫生健康领域新成果、新进展,做强主流舆论。推进新媒体工作,加强网络引导能力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繁荣发展卫生健康行业文化。
37.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推进受理办理法治化。探索建立卫生健康系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形成各方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信访矛盾化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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